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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认为,这种匠心独具只能是天生的,是学来的。我不这么认为,在给记者们上课的过程中,我的看法也得到了证实。但那些喜欢钻牛角尖的人还是会问:如果这是可以学习的技巧,那为什么在这个生产故事的行业里,尽管编辑们常年呼唤着好的作品,尽管他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来培养记者,尽管好的作品会立刻得到赞许,但真正会讲故事的人还是屈指可数。
答案只有一个,那就是太多的记者都没有把他们自己看作是讲故事的人,而把自己当成了其他人。
有人认为自己实际上是律师。他们认为,自己的工作就是让人们相信他们对是与非的判断,所以他们在报道中总是充满了说教和强硬的口吻。他们注重的是观点,而忽略了工作中人性的一面。
他们或者用高人一等的语气和读者说话,或者喋喋不休地与读者说个没完,但是他们很少像一个讲故事的人那样,与读者交谈。他们试图用数据、研究结果以及专家和权威的表态来征服读者的思想。对于律师来说,那些有着真实经历的“小人物”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相比,根本就是无足轻重的,毫无说服力的。
在报道中缺乏变化,律师型记者特别喜欢反复循环的语言结构。在故事的不同部分反复敲击同样的信息。如果编辑让他们提供更多的材料,或者要把他们的法律证据统统丟进碎纸机的话,他们会很受伤,很生气;在他们看来’,一切都很清楚,很有说服力。
另一种类型的记者是学者型,他们不知何故,总是要在了解到写作对象的所有信息之后才肯动笔。缺少划定的报道范围,他们不停地采访、采访、采访,直到他们被堆成山的稿纸和笔记淹没。
他们成了自己故事的囚犯。我曾经听说,有这样的记者,每天回家都要背上一大包研究资料,步履瞒跚,疲惫不堪。
当学者终于要开始动笔写作时,他当然要花费漫长的时间去创作一个冗长的故事,因为他的材料太多了。他的文章一般都是乏味的,他总是注意那些只有内部人士才会关心的小事。他的文章缺乏重点和髙潮,因为它们被大量不相关的琐碎信息淹没。编辑他的文章,就如同冶炼一座矿山,编辑们要一勺一勺耐心地提纯,以为能够得到,一点铁,结果炼出来的却是铅。幸好,他偶尔还是写一点像故事的东西。
第三类是实际主义者。这种记者的问题不是那么明显。他们能够按时交上具有相当分量的作品,结构完整合理。但是他们不会想尽办法让世界按照他们的想法运行,以便拯救这个世界;他们也不会打破沙锅问到底,努力让自己成为故事的绝对权威。当然,他们的作品也很少能够给人们留下深刻回忆。
这是因为他们仅仅把自己看作事实的传声筒。他们的文章是平淡无味,没有颜色的,因为他们不想让读者在文章中发现他们的形象,害怕把自己的文章变成社论。他们会尽量避免肯定性的结论,哪怕是根据事实做出的结论。他们的表达非常谨慎,让人感觉含糊不清,更多的时候,他们还会让故事中的信息源来代替他们进行陈述。这些记者总是担心,如果自己参与进来,会被视作厚颜无耻的干涉。他们没有突出故事的内在戏剧性,因为他们害怕被认为是故弄玄虚、耸人听闻。